近日,天津市印發《天津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》的通知。根據通知,本市采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貨物,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上的服務,都要進行公開招標。
根據要求,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應當面向中小企業實施優先采購,執行國家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有關規定,優先、定向購買節能、環保和經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頒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。
201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列的電冰箱、冰柜、微波爐、飲水機、中央空調五個貨物類項目未出現在2012年的目錄中,而2012年目錄中出現的新面孔則包括速印機、館藏圖書等貨物,以及建筑工程造價決算、會展、課題調研、法律等服務項目。